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农〔2022〕28号)的有关要求,为确保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特通告如下:
一、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农资市场价格上涨形势,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发放流程,强化资金监管,确保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切实提高种粮农民的获得感。
二、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补贴规模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2〕27号)文件,下达我县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826万元。
三、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象
此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有农场、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体有限公司省内各农场比照所在地农户享受一次性补贴政策。
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过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
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合同(协议)约定补贴为原承包者的,可采取协商减少地租等方式,使实际种粮农民受益。
四、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依据
一次性补贴依据是我县小麦、玉米、大豆和水稻等粮食作物统计核实时点实际播种面积。
五、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补贴依据,全县补贴标准经系统测算统一确定为每亩15.84元。
六、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程序
1.将每户享受补贴的土地面积、标准、金额以村为单位上墙张榜公布,各乡镇并留存影像资料两份,乡镇和县农业农村局各一份留档。
2.补贴资金,以“一卡(折)通”形式发放。
七、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具体要求
1.发放补贴资金过程中,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对任何单位或个人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无理取闹、干扰补贴资金发放的人员要予以严肃处理。
3.为确保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落实到位,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配合,大力支持,也欢迎社会各界给予广泛监督。举报电话:6211348、6211438。
特此通告。
蠡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