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 《保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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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9-26 发文日期 2024-09-26
主题分类 效力状态 有效
《保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保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保政办函〔2024〕12号,以下简称《预案》)于2024年9月26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预案》修订背景

       (一)适应灾害救助新形势的需要。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灾减灾救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防灾减灾救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有必要通过修订《预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对灾害救助工作的领导,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

       (二)适应灾害应对新模式的需要。党的二十大作出了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适应灾害应对工作需要,确保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衔接顺畅,有必要通过修订《预案》,强化与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地震等专项预案的协同衔接,健全与省级和县级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协同联动。

       (三)适应灾害救助新机制的需要。《河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省级层面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等作出相应的调整、充实和完善,为做好市级预案与省级预案的衔接,进一步强化市级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指挥协调,有必要通过修订《预案》,对市级层面灾害救助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等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二、《预案》修订思路

       (一)坚持“两个至上”。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灾害救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受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细化实化应急响应措施,切实提升灾害救助效能。

       (二)坚持系统观念。《预案》修订突出信息共享、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科学调整应对自然灾害的程序和措施,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对市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组织指挥、信息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等运行机制,作了相应调整和完善。

       (三)坚持改革创新。《预案》修订对灾害救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作了认真分析,着眼推动救灾工作高质量发展,设定了降低启动条件的机制。同时推动救灾关口前移,提高救灾响应的主动性,提出经研判可能达到启动条件的,可先行启动响应。

       三、《预案》修订主要内容

       (一)明确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组织协调作用。自然灾害发生后,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发挥牵头抓总、综合统筹、指导督促作用,统筹指导全市灾害救助工作。同时加强调度,推动有关成员单位发挥专业优势、行业优势,落实会商研判、响应启动等职责任务。新增了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政策协调、信息通报等,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内容。

       (二)修订灾情信息报告内容。明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严格落实灾情信息报告责任,确保灾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全面,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虚报等情况。明确遇有死亡和失踪人员相关信息认定困难的情况,受灾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应按照 “先报后核”的原则,先上报信息,后续根据认定结果进行核报。明确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因灾死亡和失踪人员信息比对机制,主动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调。

       (三)新增多灾种联动响应机制。参照省级预案,推动灾害救助工作关口前移,加强灾害救助响应与各主要灾种的协调联动,对已启动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的,经综合会商研判灾情态势,按照规定启动灾害救助响应。

       (四)完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响应措施。根据灾害救助工作实际,新增市委社会工作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定监管分局等部门职责任务,完善解放军、武警部队投入救灾救助方面的内容,统筹调整涉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响应措施等。

       四、修订后《预案》包括的内容

       修订后的《预案》共分为八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对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进行说明。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第三部分为灾害救助准备。明确了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采取相关措施。第四部分为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明确了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相关内容。第五部分应急响应。将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并明确每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及响应措施。第六部分为灾后救助。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和冬春救助。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资金、物资、通信和信息、装备和设施、人力资源、社会动员、科技、宣传和培训等8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第九部分为附则。解释了部分专业术语,明确要加强预案管理,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对在灾害救助过程中表现突出、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