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 《关于进一步推进涉水工业企业入园进区及就地改造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8-05 发文日期 2022-08-05
主题分类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进一步推进涉水工业企业入园进区及就地改造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涉水工业企业入园进区及就地改造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方案制定背景及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切实规范涉水工业企业管理,推动涉水工业企业入园和改造提升工作,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保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涉水工业企业入园进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保水领办函(2019)20号)及市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涉水工业企业入园进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方案内容

《方案》共分为五部分内容,一是指导思想,二是目标要求,三是工作任务、四是相关要求。

三、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

一是园区内涉水工业企业生产生活污水实行集中处理。

二是搬迁入园涉水工业企业。经核查,符合园区规划要求,排污达到所属行业排放标准,实施入园进区。

三是原址保留涉水工业企业。不在蠡县经济开发区的涉水工业企业,原则上搬迁至开发区集中发展。确因不具备入园条件需原址保留的企业,参照园区管理模式,其污水必须通过厂内预处理后,达到企业所属行业排放标准,同时需符合所属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进入所属地污水处理厂,不允许直接排放;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清洁生产审核力度,保持现有排放总量,在此基础上可以进行技改和扩建,不增加新占土地,不增加排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