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保政办函〔2024〕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保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20年9月1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保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保政办函〔2020〕46号)同时废止。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