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 蠡县司法局2026年度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6-09-29 发文日期: 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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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司法局2026年度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蠡县司法局

2026年度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的

报  告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为维护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推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我县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现将2026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

我县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充分认识到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下发了《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确立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此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清理职责、清理标准及清理要求。同时,要求我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清理工作,按时完成清理任务。 

二、依法依规,开展清理工作。

为保证清理工作的质量,政府办和司法局对清理工作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做到了时间节点清晰明确,工作流程规范有序。

一是确定清理范围。根据通知要求,严格将清理范围确定为县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明确主体责任。根据“谁起草实施,谁负责提出清理意见”的原则,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由文件原起草单位(即负责具体实施和解释的单位)负责清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由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即发文单位)负责;多部门联合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该规范性文件的原牵头起草单位(即负责具体实施和解释的单位)负责牵头进行清理。

三是明确清理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保证政令畅通的制度保障,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目前,我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清理结果如下:可以满足当前发展需要,拟保留的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无符合清理条件的规范性文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发现各单位存在以下问题:有些部门对规范性文件认识不够深刻、理解不够透彻;个别部门由于长期形成的工作惯性,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相关制度和程序不熟悉、不了解,导致了备案审查工作的反复和被动。

下一步,我县将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搞好顶层设计,加强对各单位的指导培训,严格监督检查,及时对规范性文件情况进行评估,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同时,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定期进行备案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予以纠正。

 

 

 

蠡县司法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