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县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如下:
一、蠡县润果乐超市便利店销售的芒果
(一)蠡县润果乐超市便利店销售的芒果(购进日期2024-09-22)经河北恒泉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9月26日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查,蠡县润果乐超市便利店销售不合格芒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