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管抽检,涉及我县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如下:
一、蠡县恬轩百货经营店销售的黄豆芽和绿豆芽
(一)蠡县恬轩百货经营店销售的黄豆芽(购进日期:2021-11-11),经河北东淼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2日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蠡县恬轩百货经营店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1-11-12),经河北东淼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2日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查,蠡县恬轩百货经营店销售不合格黄豆芽和绿豆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可以免于处罚。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