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管抽检,涉及我县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如下:
一、蠡县利民超市销售的韭菜和香蕉
(一)蠡县利民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1-10-11),经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2日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蠡县利民超市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21-10-11),经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2日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查,蠡县利民超市销售不合格韭菜和香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可以免于处罚。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