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蠡县卫生健康局的信息,提高卫健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阅蠡县卫健局信息,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卫健局领导简介、分工,工作职责、机构设置。
2.卫健局制发文件。
3.卫健局工作报告。
4.医疗卫生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5.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7.《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蠡县政府网站。蠡县卫健局公开信息在蠡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xian.gov.cn)公开,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
(三)公开时限。
县卫健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县卫健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包括“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可以不予提供。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名称:蠡县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蠡县永盛南大街21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12-6211129。
邮政编码:071400。
电子邮箱:lxwsjgk@163.com。
(二)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卫健局信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也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申请表》复印有效。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为身份证或护照、法人(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电子版和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或护照。
申请方式有:
1.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电子邮箱提出申请。电子邮箱:lxwsjgk@163.com。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卫健局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情况进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