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人民政府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督促指导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及时发布工作中的亮点成效、经验做法,重点围绕涉市场主体、社会救助、财政税费、助农补贴、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以公开助力经济社会发展。2024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重点领域各类信息284条,“蠡县要闻”“工作动态”等栏目发布信息239条,发布各类公示公告6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监督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民众申请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程序,及时回应诉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做好办理全流程的档案留存工作,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切实提升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针对复杂疑难申请,加强部门协作会商研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规定,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审慎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开展每日人工读网检查,每日审核各栏目更新时间,督促各部门、各乡镇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安全性和时效性。利用开普云监测系统,每日将错敏信息、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推送至相关单位,督促24小时内落实整改。督促各单位将本单位账号内无需公开的、陈旧信息彻底删除,对于重复错敏信息、因栏目合并撤销、网页不存在等技术原因导致的错敏信息,协调第三方技术进行彻底删除,切实筑牢信息发布安全底线。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维护网站网络安全。加强同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分析研判网站网络安全形势,第一时间处置网络安全信息通报预警。聘请专业第三方公司,部署网络安全防护产品,提供技术运维及IPv6云监管服务,定期对门户网站程序及数据库进行技术巡检,确保网站正常运行。2024年网站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三级。二是完善网站平台设置。对照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和相关规定,学习借鉴优秀县市区网站设置,合理撤销、合并、新增我县政府网站各栏目。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准入、运行、退出审核和备案监管,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清理整合,全县18个政务新媒体运行良好。

(五)监督考核方面。明确政务公开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监测,对发现的问题实时发布整改通知,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3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06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378.01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2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1

0

0

0

0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2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11

1

3

18

0

0

0

6

6

0

0

0

4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不够规范。

针对以上问题,我县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严把信息审核关,坚决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各乡镇的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培训,定期开展受理件的统计分析,筛选高频事项、重复申请等情况,编制典型案例,常态化组织工作人员互相交流学习,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申请内容,召集相关部门和司法部门开展综合研判,确保答复的准确性、规范,尽量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