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水利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并按照要求完成县政府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局门户网站收录我局各项建设最新进展以及政务公开方面的信息,得到良好的评价。公开2024年度行政处罚案件1起。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及信息公开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支部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政务工作专题会议,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从人、财、物方面全力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强化政策栏目的解读、建设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坚持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程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他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公开工作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无法提供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行政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办件规范性有待提高。部分依申请公开件答复流程不够规范,处理环节存在缺失。部分主动公开事项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法规解读不准把握不严。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比较单一,分类不仔细。
我局将在2025年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理论培训学习,提高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二是建章立制,建立信息报送机制,鼓励信息的报送,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丰富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