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2024年,蠡县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广泛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各项应急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以来,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定期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改进措施。在政府信息公开前,对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安全性进行审核,把握重要时间节点,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聚焦安全生产,围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重点及时公开工作动态;聚焦自然灾害,加强防汛、森林防灭火等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发布;聚焦应急管理,做好各类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置等公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3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职权,坚持依法依规受理、主动沟通对接、规范办理流程,及时准确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办公室统筹抓,其它股室协调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并做好信息公开及报送工作,保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2024年,我局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通过政务新媒体宣传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政策,2024年通过“蠡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21条,对政策宣传、舆论引导发挥了很大作用。
(五)监督保障
2024年,由办公室牵头,严格把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注重信息公开质量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按照年初下达各股室的目标任务,定期通报政府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规范。
2024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只注重常规性工作的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全面;二是在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下一步,县应急局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在今后的政府公开过程中,加强载体建设、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信息发布质量,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