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交通系统相关政策法规、行业管理等社会普遍关心、关系公众利益、涉及公平公正的管理、服务和执法的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蠡县交通运输局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蠡县交通运输局对政府信息高度重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对于文件类政府信息专人负责、严格审核、及时发布,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的安全性、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挂靠政府门户公开网站,根据机构人员调整及时调整优化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参加县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学相关业务知识。做好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梳理总结,全面了解公开情况,精确查找薄弱环节,深入分析主客观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加强整改落实,进—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的信息量不多,少数信息更新滞后,群众知晓程度不高;二是网上服务功能需进一步完善,与社会群众的信息互动需进一步开发和跟进。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加强信息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网站建设,增强信息服务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蠡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度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