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审计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条,含工作动态1条,公开指南1条,财政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单位未收到书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邮件及网上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健全完善信息发布规范、公文及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保密审查机制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在依法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强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蠡县人民政府网站是我局主要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我局成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权责清晰,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落实信息公开联络员—分管领导—公开信息平台分管领导“三级审批”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合法性、保密性、关键字正确表述等内容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也存在着些许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与力度,加强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审查力度,确保在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上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