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北埝头乡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蠡县北埝头乡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北埝头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我乡采取有效措施,以公开栏和网站为主,充分利用其他各种信息传播媒体及时、全面地公开我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 年全年,我乡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北埝头乡严格信息管理,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对政府信息按照相应程序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畅通,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的内容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大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回应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开通了一个微信公众号,确保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

(五)监督保障

落实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认真执行信息先审后发制度,形成专人负责、专人收集信息的公开机制,把好信息内容关、文字关,杜绝表述错误。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如下两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经验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及教育力度还不够大,群众参与感不强。

二是信息深度和广度相对较狭窄。信息的来源局限于各股室提供,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整改,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