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北埝头乡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北埝头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我乡采取有效措施,以公开栏和网站为主,充分利用其他各种信息传播媒体及时、全面地公开我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 年全年,我乡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北埝头乡严格信息管理,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对政府信息按照相应程序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畅通,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的内容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大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回应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开通了一个微信公众号,确保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
(五)监督保障
落实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认真执行信息先审后发制度,形成专人负责、专人收集信息的公开机制,把好信息内容关、文字关,杜绝表述错误。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如下两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经验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及教育力度还不够大,群众参与感不强。
二是信息深度和广度相对较狭窄。信息的来源局限于各股室提供,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整改,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