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严格落实《条例》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新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民生重点,不断完善住建局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有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信息和政策宣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严格执行专人负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审核把关,明确信息公开类别、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及时更新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

(二)依申请公开

强化法治思维、服务思维,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受理并答复公民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答复时限的合法性、答复形式的规范性和答复内容的准确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做好答复工作。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通过各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借助县政府门户网站发挥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全面公开服务事项信息。部分政府信息通过办事窗口、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载体进行了信息的公开发布和宣传。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运维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对相关信息的更新。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发布的内容实行审查把关,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利益和荣誉等信息的做到坚决不上网。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完善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机制,拓宽公众信息反馈渠道,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政民互动,有效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同时,加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发布等,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做好社会公益及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燃气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及时发布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要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的上传及维护,切实提高办事能力。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对微信公众号切实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三是严格按照规定的更新频率及时更新网站各栏目信息,发布内容认真校对,不存在严重错别字问题。

(五)监督保障

局党组多次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违纪“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经验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及教育力度还不够大。二是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完善,形式还不够多样,需要进一步统一规范。三是信息移交工作不够及时,职能股室信息员业务能力还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涉及建领域民生关注方面的相关信息,针对性和涵盖面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政策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公开方面有待加强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程序。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梳理住建重点领域信息,建立重点领域信息清单,纳入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完善公开目录,及时对外公布。

二是继续加强政务信息检查。进一步落实责任,从严把好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关,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及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