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保定市气象局和蠡县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一思想,健全机制,拓宽渠道、优化服务,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按规定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条,其中:“蠡县人民政府官网”1条,内容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开展情况;“河北省气象局政务公开专栏”1条,内容为项目招标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性文件方面。我局全年就信息公开并未发布规范性文件。二是信息公开审查方面。2022年我局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由有关人员做好计划公开的详细内容,结合“三审三查”,再网上公开。公开后,接受群众查询,及时纠正公开中可能出现的错误,保管好公开档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利用“3.23气象宣传日”“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月”等开展了多次线下宣传活动。同时为扩大服务范围,保证服务及时性,积极建设线上平台,发布微信公众号362条,官方微博703条,抖音270条,通过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服务系统发布预报短信537条,通过集约化综合气象业务平台发布预警短信350条,内容包括天气预报、灾害天气预警、假日出行建议等。
(五)监督保障
2022年我局对全县危化企业进行92余次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不足,如:相关制度和程序还不够完善,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局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窄,公开信息较少;局内业务工作多,相关专业或专职人员缺乏,政府信息公开的稳定性、系统性、及时性还有所欠缺。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条例,继续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领导,规范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强化管理,形成一套适应本单位的信息管理制度,以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保政信息公开的及时行、准确性。
二是加强学习,夯实基础。通过组织开展相关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深化专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强化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是完善内容,拓展渠道。加强问题导向,将社会需求大的、关注度高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突破口,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发布途径,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信息获取的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