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宏德新型建筑材料制品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蠡县宏德新型建筑材料制品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6505001(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蠡县维明西路999号
邮 编:071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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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宏德新型建筑材料制品厂技术改造项目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蠡吾镇北辛庄村
蠡县宏德新型建筑材料制品厂
河北朴质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不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厂房1座,办公场所1座,淘汰原有搅拌机1台、配料机1台、混凝土砖机1台,新增球磨机、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轮式洗砂机、压滤机等设备。主要设备共计15台(套/g个)。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洗砂17万吨、骨料3万吨。
工程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等要求。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泼洒厂区抑尘。给料、颚破、锤破、筛分进料废气经“集气装置+1 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1根15米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项目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设备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库房地面、生产车间地面等均采取了相关防渗措施;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
采取了网络平台公示方式进行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