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蠡县新能源有限公司蠡县集中式风电项目(三期100兆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国能蠡县新能源有限公司蠡县集中式风电项目(三期100兆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能蠡县新能源有限公司蠡县集中式风电项目(三期100兆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0704-202507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6505001(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蠡县维明西路999号

   编:0714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能蠡县新能源有限公司蠡县集中式风电项目(三期 100 兆瓦)

河北省保定市蠡县

国能蠡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3163.36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永久占地:8592m2,临时占地:284303m2。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MW 的风机及配套的箱式变压器,场内35kV 集电线路工程,场内道路工程和升级二期220kV 升压站2#主变等。项目建成后装机容量为100MW,年上网电量为20331.76KWh

工程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等要求。废气: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苫盖堆存;施工结束后立即平整吊装区,回填表土;

施工结束后对整治后的地表裸露区域采用灌、草的方式恢复植被;道路施工过程中应移挖作填,严禁顺坡倾倒土石等废渣。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工程建设应与植被恢复同步进行,防止开挖造成大面积裸露面。临时堆土表面采取拍实处理并在表面遮盖防尘网。道路两侧采用行道树绿化和植草结合的方式恢复植被。废水:建设临时沉淀池,车辆、全

机部械回冲用洗;废施水工经人处员理盥后洗废水泼洒抑尘,不外排。生态: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必要时增加围挡,注意保护野生动物,减少对植被的破坏,用小型运输工具运输、采用环保型设备绿色施工、固废分类回收、植被恢复与施工结合、选择适宜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应:表土单独剥离,分层开挖、分别堆放、分别回填,及时恢复植被,并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设施,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施工迹地恢复,对碾压土地进行机械松土,人工洒水,使土壤自然疏松,种植合适的农作物及树木种类,对所占土地及地面植物采取生态补偿措施,定期巡检保证植被覆盖度及农业生产情况。艳化风机叶片,保护鸟类,并进行定期监测与保护。项目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设备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库房地面、生产车间地面等均采取了相关防渗措施;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

     采取了网络平台公示方式进行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