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调整)

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示精神,按照《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冀财农[2021]26号)、《保定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保财农[2021]18号)和《蠡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称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蠡财农[2021]4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调整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

一、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73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541万元,县本级配套财政资金1197万元。

二、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

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安排项目11个。(一)安排2022年政府资产收益平台衔接资金1022.221004

万元(3个项目)用于保定中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0万元、河北荣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82万元、蠡县荣英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240.221004万元搭建政府资产收益平台,可带动脱贫户人均年增收约1329受益脱贫人数3153人项目完成后资产收益一部分覆盖所有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一部分体现差异化分配,对弱半劳动力安排临时工作岗位发放劳动报酬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局。

(二)安排秋季雨露计划项目资金21.1万元2个项目)用于通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中标注出,且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职业教育补贴,预计带动贫困学生71人次,人均年增收3000元,以减轻中高职学生经济压力。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

(三)安排2022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0.120192万元(1个项目)。用于为需要资金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实施贷款贴息,鼓励创业,稳定收入。通过小额信贷贴息,解决脱贫户资金使用困难,鼓励创业,带动脱贫户增收。预计带动贫困户2户,户均年增收约800元。项目主管部门为县金融办

(四)安排2022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94.558804万元(5个项目)。用于蠡吾镇168.943297万元、南庄镇125.78321万元、鲍墟镇125.25万元、大曲堤镇129.959958万元、万安镇144.622339万元,五个乡镇的农村基础设施短板。预计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1620人。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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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蠡县2022年项目计划清单(调整)

 

 

蠡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