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各有关股室、综合执法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严格规范我局涉企行政检查,进一步提高检查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依法行政,县局制定了《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附件一),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做好贯彻落实。
一、请县局各有关股室、综合执法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严格按照本计划,开展我局2025年度的涉企行政检查。在“扫码入企”APP正式应用以前,请于涉企行政检查开展前,将经营主体名单报县局法规股备案。对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明显超过合理频次的,将受到县政府司法局的跟踪监督。计划内的检查工作每周五前报送下一周的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临时增加的检查工作在开展前向县局法规股备案,备案填报《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台账》(附件二)中检查部门、执法人员、检查对象和行政检查备案等内容;每周一报送上周行政检查结果情况,填报《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台账》(附件二)中行政检查实施情况。
二、县局各有关股室、综合执法局需要开展专项检查的,应当拟定专项行政检查计划,并报县政府司法局批准和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公布后,该专项检查方可实施。涉企专项检查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应当联合拟定检查计划,避免多头、重复检查。
附件1: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附件2: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台账
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