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水利局

一、县水利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全县重要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农村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拟订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牵头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流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

二、县水利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县水利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河防办、压采办、质监站股、南水北调办公室、水资源股、河湖保护管理股、水利技术推广中心抗旱服务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

办公地址:保定市蠡县蠡吾镇蠡吾北大街9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李志强    0312-621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