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的通知

蠡县辖区内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分产业领域开展统一认定”专利密集型产品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4号)》“自2023年起启动并逐年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要求,中国专利保护协会依托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平台”),现启动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需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在试点平台完成备案,待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筛查之后进行后续认定工作。
 一、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
2024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象为:2024年9月30日前在试点平台备案通过的全部产品,且选择“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不受产业领域限制。
(二)数据要求
参与本次认定的产品备案信息应为2023年度数据信息。
(三)评价标准
本次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为参照《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402-2022),达到所属产品分类评价标准,经济效益高且专利保护强度高、专利价值贡献高、产品竞争力对专利依赖度高的产品。
二、备案申报流程
(一)未备案产品,若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应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在试点平台完成产品首次备案。
2023年度(含)以前备案通过的产品(包括已认定的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若参与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应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完成产品备案信息年度更新。逾期未通过备案或更新的产品不参加本次认定。
(二)2023年度已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完成产品备案信息年度更新。
(三)鼓励各单位对2023年以来通过专利转化运用形成的新专利产品进行备案和更新,包括:(1)将2023年以来授权的自有专利或通过许可、转让、作价投资等方式获取的专利进行产业化,应用于已销售产品;(2)实施了专利技术且2023年以来首次上市销售的新产品。

认定操作以及备案常见问题请见附件1和附件2

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