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
2、受理地点: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3、事项类别:行政给付
4、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6、设定依据:《河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2016年)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7、是否收费:否
8、收费依据:无
9、申报材料:、1.户口本、身份证2、银行卡复印件3个人申请4、村级证明5、公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