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波主持召开县政府十八届第七次常务会议 |
发布时间:2021-11-16 信息发布人: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11月15日,县长高波主持召开县政府十八届第七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蠡县县城永茂大街征地拆迁实施方案》,决定修建永茂大街维明路至公园路段。 按照县城总体规划,永茂大街长1725米,宽40米,规划占地面积117.07亩,涉及蠡吾镇兴仁村集体土地77.63亩,曹庄村集体土地39.44亩,征收范围为永茂大街维明路至公园路及两侧部分区域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会议指出,征收要按照决策民主、程序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补偿分为货币补偿和置换两种方式。拆迁工作自2021年11月15日开始,至2022年1月底完成。 会议要求,永茂大街建设项目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城建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征地拆迁工作摆在首要位置,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在土地征用、协议签订和资金发放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地补偿要公平公开,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镇村两级干部要深入群众,加强对土地征用工作的宣传,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同时协调好被征地户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好社会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界限,准确把握标准,坚持一个尺度、一个标准,绝不允许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对造谣生事、聚众闹事、蓄意挑起事端、阻挠破坏征地拆迁工作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政府各县长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边永、县政协副主席林秋生应邀列席会议,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