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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继续实行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月3日,我县将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与保定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

一、限行区域:县城区范蠡路、维明路、紫薇路、公园路、蠡吾大街全段;

二、限行时间:工作日早7时至晚20时,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三、限行原则: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1月3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四、限行措施:

(一)县主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二)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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