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蠡县河湖保护名录的通 告 |
发布时间:2020-11-04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
蠡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蠡县河湖保护名录的 通 告 蠡政通〔2020〕18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蠡县河湖保护名录》已经县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布。 各级河湖长、各乡镇政府及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财政、交通运输、公安、司法、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播和旅游、应急管理等部门,包括社会各界及全体公民均应严格按照《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规定,共同做好河湖保护和治理各项工作,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恢复河湖生态功能,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附件:蠡县河湖保护名录 蠡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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