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级河长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2-17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
蠡河字[2020]3号 蠡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级河长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实施意见,加快白洋淀上游入淀河流生态修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根据人事调整,经报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我县县级河长做适当调整,调整后名单如下: 一、县级总河长 县委书记 史来顺 县 长 都建华
二、县级河长名单 县委书记史来顺 孝义河(含月明河)河长 县长都建华 潴龙河河长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庆斌 陈村分洪道河长 县政府负责人苑东念 沙河总干渠(含王大引水干渠)河长 蠡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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