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信息
详情信息 |
|||
事项名称 | 对逾期不履行交通运输领域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其后果已经或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 ||
实施单位 | 蠡县交通运输局 | 执法类别 | 行政强制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入逾期不履行,经 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 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 ||
行政法规 | |||
地方性法规 | |||
部委规章 | |||
省政府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