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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冀保蠡应急罚〔2023〕002
相对人名称 蠡县东河加油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刘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35601521389F
主要违法事实
该单位配电室未设置“当心触电”的安全警示标识
事由
现场检查
违反的法律条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和《河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 实施机关 蠡县应急管理局
决定(通知)日期 2023-03-20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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