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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蠡公(万安)行罚决字〔2025〕0294号 | ||
相对人名称 | 杨*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蠡县公安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30635746852904T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5年06月11日17时许,在工作中发现:杨*因办理贷款将自己名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致受害人张*被骗,涉案金额共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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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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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的法律条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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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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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伍佰元整 | 实施机关 | 蠡县公安局 |
决定(通知)日期 | 2025-06-12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2025-06-12 |
全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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