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事后公开 > 详情信息

详情信息

详情信息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冀0635交罚(2025)32号
相对人名称 蔡红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蔡红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现场笔录——主要内容 2025年4月23日11时37分,蠡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蠡县公园路尚城国际小区周边巡查时,发现一辆银白色车牌为冀FD55328的小轿车在尚城国际小区门口停靠,有人正在上车,执法人员贾雷03061017097、张涛03061017073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检查发现司机蔡红娥通过花小猪打车平台接单,乘客1人,从尚城国际-北门到唛秀主题KTV,执法人员对平台交易情况拍照。经现场检查,司机蔡红娥现场无法出示冀FD55328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事由
蔡红娥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违反的法律条款
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序号69,情节严重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10000元 实施机关 蠡县交通运输局
决定(通知)日期 2025-04-30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5-04-30
全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