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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蠡南执罚决字{2024}003
相对人名称 张军伟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张军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
主要违法事实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泄漏渗沥液,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
事由
2024年2月14日南庄镇后刘市段曲港高速桥下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泄漏渗沥液,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
违反的法律条款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九条
处罚结果 已处罚2000元人民币 实施机关 蠡县南庄镇人民政府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7-19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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