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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蠡曲执罚决字〔2024〕第03号
相对人名称 齐辉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事由
大曲堤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耿庄村民齐辉擅自在耿庄村村西工业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冷库情况属实。
违反的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乡(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处罚结果 罚款20000元 实施机关 蠡县大曲堤镇人民政府
决定(通知)日期 2024-07-24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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