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鲍墟镇人民政府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鲍墟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鲍墟镇按照相关要求,为有利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实现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以微信公众号、公开栏和网站等,及时、全面地公开我镇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全年,我镇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审签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2022年度未发生安全、泄密等事故。针对县政府办公室交办反馈的情况,确保第一时间纠正,全年未出现逾期修改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版块内容更新和信息上传。
(五)监督保障
落实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认真执行信息先审后发制度,形成专人负责、专人收集信息的公开机制,把好信息内容关、文字关,杜绝表述错误。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鲍墟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较为简单,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二是信息公开涉及范围不够广泛;三是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工作还不够深入。2023年,鲍墟镇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通过以下措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工作流程。在新的一年进一步整理鲍墟镇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能够方便公众查询。
2.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认真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网络平台新型自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规范公开栏目,完善公开内容。结合我镇中心工作为核心,及时回复问题,新工作、新亮点工作进行及时公开,利用专栏、专版等形式,深化进行公开亮化。
3.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针对群众参与知率低的情况,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网站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鲍墟镇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