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县政府和县政府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高 波(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阮 玉(县委常委、县政府负责人)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协同发展、重点项目、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财税、人事人才、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统计、金融、外事、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县外事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协管县审计局。
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的工作联系。
联系县税务局、县人行、县银监机构及金融保险机构。
李 哲(县委常委、县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负责开发区建设、对内对外开放、商务、招商引资、企业改制、工业经济运行、科学技术、电力、供销、通信。
分管县经济开发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
协助阮玉同志分管协同发展、重点项目、统计等工作。
协管县发改局、县统计局。
负责与团县委的工作联系。
联系县供电公司、县邮政局、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铁塔公司。
陈红玉(县政府负责人、三级调研员)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医疗保障、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医疗保障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负责与县妇联、县计生协的工作联系。
张秋刚(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民政、气象、市场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市场建设中心。
负责与县工会的工作联系。
联系县气象局。
王红强(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法制、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与县人武部的工作联系。
杜殿海(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负责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交通、林业、人防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与县残联、县科协的工作联系。
联系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烟草专卖局、养路工区、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
楚群英(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高波同志工作。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负责县政府与县委的工作联系。
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实行结对子制度。一名领导外出、请假期间,对应的领导负责其分管工作。具体安排为:
阮玉←→李哲 陈红玉←→杜殿海 张秋刚←→王红强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