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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信息发布人:蠡县市场监管局

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管抽检,涉及我县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通告如下:

一、蠡县武家营聚福隆超市销售的韭菜

(一)蠡县武家营聚福隆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1-10-13),经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20211014日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查,蠡县武家营聚福隆超市销售不合格韭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鉴于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可以免于处罚。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


附件:通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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