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定市用能权、用煤权收储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10-17 信息发布人: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保定市用能权、用煤权收储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修正)政策解读 保政函〔2022〕57号 (根据2024年10月16日保政规〔2024〕5号修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保定市用能权、用煤权收储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2年9月1日市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和2022年11月9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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