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蠡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第一批次)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3-12-12 信息发布人: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蠡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批准<蠡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第一批次)>的请示》(蠡政呈〔2023〕3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蠡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第一批次)》。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蠡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第一批次)》的要求,依法组织土地征收,开展土地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对不符合成片开发方案的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市政府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不予受理新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特此批复。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