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解读文件 |
发布时间:2023-09-11 信息发布人: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蠡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3年7月28日,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蠡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相关内容进行说明: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为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省、市、县对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2019年10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2020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保定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有效期三年);2020年6月,我县印发了《蠡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有效期三年)。2023年7月,保定市政府办公室重新修订完善了《保定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保政办规〔2023〕1号)。 目前,我县《实施细则》已到期,现根据上级要求,对原《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做了进一步细化,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将原《实施细则》中须进场交易的6大类农村集体产权分类细分为15项,进一步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农村集体产权进场交易、增加农民和村集体经济收入等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制定过程 在收集汇总全县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已出台各项文件的基础上,参考《保定市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实施细则》,并会同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及各单位业务骨干进行深入调研,组织多轮研讨,形成初稿。向相关市直部门、单位进行征求意见建议并进行详细充分的沟通,在反复的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实施细则》。 三、征求意见情况 《实施细则》初稿形成后,书面征求了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办等9个部门的意见。其中,县财政局提出了修改建议,该修改意见已被采纳,其他部门无意见。综合以上情况,最终形成了《实施细则》(代拟稿)。 四、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七章。第一章总则,对出台《实施细则》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遵循原则作了阐述,明确了乡、村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点的设立和职能,并对市、县两级流转交易中心的业务范围作了规定。第二章交易品种,明确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品种,对须公开流转交易的交易项目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第三章交易方式与程序,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方式作了说明,对交易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第四章交易收费与依法完税,明确了进行交易的收费原则和依法完税的义务。第五章交易规范与监管,进一步明确了流转交易中心应遵守的交易规范,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的监管职责。第六章责任追究,明确了对流转交易中心、农村集体、交易主体等相关责任人,违反《实施细则》规定,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第七章附则,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信息同步发布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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