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蠡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全民参保工作的提示函 |
| 发布时间:2026-02-14 信息发布人: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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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各乡镇政府(社区办):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城乡居民健康权益而设立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是减轻群众医疗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关键举措。它像一把坚实的“保护伞”,能在您和家人遭遇疾病风险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保障,缓解经济压力,守护家庭安宁。 经与常住人口数据比对,我县仍有36134人未缴纳2026年度医保费,其中一些单位还有部分职工绑定的家庭成员也未完成缴费。请各乡镇(社区)利用春节辖区居民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做好参保动员。各单位督促本单位职工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内用“家庭账户共济功能”为城乡居民亲属缴费。也可用“河北税务”公众号的“社保缴纳”功能直接为亲属缴费。 特别提醒: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设置最少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并且逐年增加待遇等待时长。如:若未在2026年2月底前完成缴费,再参保将有3个月等待期;以后每多断保1年,增加一个月待遇等待期。因此,请抓紧时间为本人及家人办理参保缴费,避免发生疾病时因等待期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切实筑牢家庭健康防线!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按时参保缴费,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关爱。积极开展参保动员是各乡镇(社区)和各单位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请及时提醒广大职工和家属按时参保缴费。 感谢各单位长期以来对医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阖家安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