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至上】蠡县县直小学2024年招生安排 |
发布时间:2024-08-13 信息发布人: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蠡县县直小学2024年招生安排 一、招生政策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安置入学。符合条件的城区蠡县户籍适龄儿童按照“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安置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到公办学校入学。 二、时间安排 8月15日8点—8月17日18点 网上报名 8月18日—8月20日 学校初审 8月21日—8月23日 线下审核 8月24日 确认录取 三、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城区蠡县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注:如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监护人需提供书面申请及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县教体局批准后方可缓学)。 四、招生范围 A类为具有招生片区内户籍和房产; B类为具有招生片区内户籍但无房产; C类为具有招生片区内房产但无户籍; D类为随迁子女中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正式居住证且具备我县城区房产; E类为随迁子女中监护人及随迁子女本人只具有正式居住证和务工证明,且能够提供与正式居住证地址一致的一年以上相关有效居住证明材料。 其中,A、B、C三类为具备蠡县户籍的适龄学生。 附小、二小、三小按照顺序依次安排上述五种家庭子女按批次入学(首先招收A类,A类招收后如有空额招收B类,B类招收后仍有空额招收C类,依次进行,额满为止)。如学位不足符合上述条件按批次不能在片内学校入学的,由县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县城内学校空额统筹调剂。 师范附属小学:招收永宁大街以东,永茂大街以西,紫薇路以南,育才路以北的适龄儿童。 第二实验小学:招收永茂大街以东,工业大街以西,紫薇路、温留路以南,育才路以北的适龄儿童以及垒德村、西滑村户籍适龄儿童。 第三实验小学:招收永宁大街以东,工业大街以西,平安路以南、紫薇路以北的适龄儿童。 五、所需证件 1.蠡县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一寸近照。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需提供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人员)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的劳动协议(劳动用工合同书)或经商证明(营业执照);一寸近照。 3.优抚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子女除按上述要求上传户籍和房产信息,还需上传监护人的证件和单位出具《协调子女入学的函》等相关材料。 申请在片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入学材料。对于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报名方式 1.关注微信“蠡县县直小学招生”公众号。 2.阅读招生简章后,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照系统提示签订《诚信承诺书》。 3.学生家长根据户籍选择相应端口进行报名,并按系统提示填写文字信息和上传相关图片,报名结束前可以随时修改报名信息。 4.每一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5.由于上传资料有误被驳回,需要补正材料的家长务必按时提交补正材料,以免耽误录取。 七、有关要求 1.严控小学入学年龄 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适龄儿童入学年龄标准(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8年8月31日出生),不准招收不符合年龄标准的儿童入学。 2.严格控制班额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落实起始年级不得新增56人及以上大班额,要采取有效措施达到规定标准,确保大班额问题不再反弹。 3.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要求进行招生,不得招收片外生,更不得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要严格审验入学报名材料,认真查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并保存报名学生的复印件备查。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违规招生,在入学材料审验时弄虚作假,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咨询电话 8月12日—8月24日(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蠡县师范附属小学咨询电话:0312-6213803 蠡县第二实验小学咨询电话:0312-6226818 蠡县第三实验小学咨询电话:0312-6505005 蠡县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312-6219623 蠡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