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欠款二人互殴致伤 法院依法判决同等担责 |
发布时间:2022-01-17 信息发布人: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要欠款二人互殴致伤 法院依法判决同等担责 民法典通过一个个具体条款为群众的行为活动提供正确的指引,赋予权利的同时,也明确了责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社会,要求公民文明、理性、合法的解决矛盾、纠纷,冲动的后果只能是两败俱伤。 近期,蠡县法院审结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田某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拖欠左某部分工程款,左某迫于压力,在向田某索要时,一时语言过激辱骂了田某,田某也不示弱,与左某进行对骂,并先动手打了左某,二人遂扭打在一起。争执过程中,二人同时摔倒致田某左小腿扭伤骨折。田某为民事赔偿将左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损失82000多元。 法官认为:本案左某与田某之间的冲突为索要欠款而引起,双方面对矛盾纠纷都不够冷静,都有辱骂、殴打对方的行为。被告左某言语过激,又与田某缠斗,未采取合理方式索要欠款,存在过错。而原告田某先动手殴打了左某,进而引起了双方之间的肢体冲突,田某自身亦存在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对田某的损失,双方应各自承担50%的责任。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民法典倡导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做守法公民,是每一个公民都应履行的义务。诉诸武力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甚至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触犯刑法,后果严重,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