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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关于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2-30     信息发布人: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在持续,全国多地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疫情,西安本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确保广大居民平安、健康、欢乐过节过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相关人员请主动报备。

12月25日(含)以来途经贵州铜仁市碧江区;

12月21日(含)以来途经云南昆明市安宁市;

12月20日(含)以来途经山西运城市稷山县;

12月20日(含)以来途经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

12月19日(含)以来途经河南周口市沈丘县;

12月14日(含)以来途经云南昆明市呈贡区;

12月13日(含)以来途经陕西西安市鄠邑区、新城区、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蓝田县、周至县;

12月13日(含)以来途经陕西延安市宝塔区;

12月12日(含)以来途经陕西咸阳市兴平市;

12月10日(含)以来途经陕西咸阳市渭城区、泾阳县、秦都区;

12月9日(含)以来途经黑龙江黑河市爱辉区;

12月6日(含)以来途经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12月6日(含)以来途经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

12月5日(含)以来途经广东东莞市大朗镇;

12月4日(含)以来途经陕西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未央区、莲湖区、长安区、灞桥区、西咸新区;

12月1日(含)以来途经浙江绍兴市上虞区;

11月22日(含)以来途经浙江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以及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请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谨慎安排出行。请广大居民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变化,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对于外出目的地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居民,提倡在蠡就地过节过年。疫情期间要做到非必要不出行。如须外出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双报备,出行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守好个人防护这一关。

三、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应落实“测温、查两码(健康码+行程卡)和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图书馆、电影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应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重点部位应坚持定时清洁消杀,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健康一米线。企事业单位要做好人员健康管理,避免工作人员带病上岗。节后复工过程中,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和登记审核工作。学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师生员工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四、出现可疑症状早就医。居民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应佩戴口罩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不要拖延,或自行服药处置。

五、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科学佩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常通风,不要组织或参加聚会、聚餐、打牌等多人参与的活动。倡导网上拜年、线上访友。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提倡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严格控制大规模活动,原则上不组织集体团拜、联欢、聚餐、年会等聚集性活动。

六、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接种条件人员应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并间隔满6个月的尽快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蠡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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