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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之所向,服务之光 !保定市2024年度公益广告创新创意大赛邀您来赛! |
发布时间:2024-07-18 信息发布人: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市场监管工作与民生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保定市市场监管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加快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效能治理”为目标,保障民生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认知度,激发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参与,凝聚社会共治力量,保定市市场监管局决定举办以“民之所向,服务之光——以人民为中心,市场监管在行动”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创新创意大赛。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 中共保定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保定市教育局 共青团保定市委 保定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保定新闻传媒中心 承办单位: 保定市广告协会 二、活动目的 提升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认知度,凝聚社会共治力量,围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放心消费、质量强市、知识产权、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数字监管、服务企业、其他市场监管领域内容等,通过创新和创意的公益广告作品,激发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市场监管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主题 民之所向,服务之光——以人民为中心,市场监管在行动
四、赛程安排 1.报名投稿阶段:2024年7月15日—10月31日 2.作品评审阶段:2024年11月1日—11月20日 3.作品公示与获奖确认阶段:2024年11月21日—11月30日 4.颁奖与成果转化阶段:2024年12月 五、征集对象 社会组:政府部门、企业、机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团队或个人 青少年组:10—18岁在校学生(也可报名参加社会组) 六、作品类别 1 社会组 (一)平面类。包括平面设计等多种形式;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颜色模式为RGB ;尺寸规格为A3(297x420mm),横竖构图均可;系列作品不得超过三幅,设计版式一致,每幅作品文件不超过5MB,按照逻辑顺序标注序号并上传。 (二)视频类。包括影视、微电影、动画、短视频等但不限于以上形式;文件格式为mp4或mov;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横竖构图均可,不要倒计时;不得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2 青少年组 除上述平面广告及视频广告作品外,青少年组还接受绘画、手工、剪纸、模型制作等多种可充分表达创意思路的作品形式。 七、作品报送 征集展播活动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 报名方式 按照要求上传作品至bdgyggds@163.com邮箱,报送标题为:“组类(社会组/少年组)+报送机构/个人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 2 报送作品上传时间 2024年7月15日至10月31日 3 注意事项 ◆ 参与者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虚报、瞒报信息。由于虚报、瞒报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参与者个人自行承担。 ◆ 参与者报送征集作品填写信息时,务必注意选择好作品组别。参与者为在校学生时,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能超过2人。 ◆ 多人团队共同创作的作品应由团队中一名成员上传,并在上传过程中添加所有作者,不得多人重复上传同一作品。 八、奖项设置与评审 1 奖项设置 (1)社会组: 本届大赛将按照“作品类别”的形式设置奖项,奖项设置分别为: 一等奖1项(奖品+获奖证书); 二等奖3项(奖品+获奖证书); 三等奖5项(奖品+获奖证书); 优秀奖若干,且不超过合规作品数的20%(获奖证书)。 (2)青少年组: 最佳创意奖10-20名(奖品+获奖证书) (3)本届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奖,获奖的组织和个人可获得相应获奖证书。 2 大赛评审 评审标准: 创意性:作品是否具有独特的创意,能否以新颖的方式表达主题; 传播性:作品是否具有广泛的传播潜力,能否引起公众的关注和讨论; 贴合性:作品是否围绕市场监管内容,能否准确传达科学理念。 评审流程:本届大赛设置三轮评审。 第一轮,合规初筛:作品合规性审核,确定合规入围作品; 第二轮,专家评审:聘请学界专家进行专业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 第三轮,复审核查: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进行复审,确定正式获奖名单。 九、有关要求 ◆ 参赛作品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公益广告促进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作品内涉及到党旗、党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等元素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作品应适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传播。 ◆ 征集作品应创意独特、表达清晰、结构严谨、制作精良,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保定味,适合在电视、新媒体及户外等媒介上宣传展播。 ◆ 征集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参与者报送作品时应明晰作品著作权,避免引起产权争议 ◆ 征集作品因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隐私权、商标权等发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参与者承担,同时活动组委会将取消其作品选定资格。 ◆ 征集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姓名、单位、学校等参与者的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放弃作品参与选定权。 ◆ 提交作品时应进行认真核对,作品提交后,相关信息将不可更正修改。 ◆ 主办单位享有参赛作品的展示、出版和媒体刊播的使用权;作品作者享有参赛作品的作品所有权;如需进行媒体刊播需要进行作品优化调整的,作品作者需配合大赛组委会进行作品修改。 ◆ 如其他方对参赛作品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赛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举办方因此而被卷入纠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参赛方承担。 ◆ 本规则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主办单位。 十、联系方式 活动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保定市广告协会 联系人:孙佳梅 联系电话:18331231747 地址:鸿越国际11楼1109室 活动详情及动态信息请关注“保定市场监督管理”、保定市广告协会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