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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市民中心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信息发布人: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打造蠡县城市文化IP,进一步提高蠡县市民中心的品牌影响力,增强视觉辨别度,塑造城市新颜值,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民中心标识LOGO。

一、基本情况

蠡县市民中心是我县地标性建筑,位于蠡县维明西路北侧、永宁大街西侧,总建筑面积约34850㎡。市民中心地上共4层,一层为行政审批大厅,二层为蠡县数智大脑,三层和四层为蠡县图书馆、文化馆(文化艺术中心)。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部门机构与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底。

四、设计要求

1、设计作品应具有市民中心的功能特点,融入蠡县地域文化元素。

2、设计作品的表现形式要富有美感和视觉冲击力,有较高的辨识度,利于进行宣传推广应用。

3、遵循标志标识艺术创作规律,符合标志标识设计表达规范。

4、设计作品为图文标识。

五、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须提供书面彩色稿件(附色标说明),同时需附上设计说明,主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2、应征个人或团体对所标的每件作品,均需填写附件1“蠡县市民中心标识(LOGO)设计信息登记表”;附件2“蠡县市民中心标识(LOGO)征集应征人员承诺书”。

六、投稿方式

方式一:所有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lxwgxjbgs@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蠡县市民中心标识(LOGO)征集”。

方式二:邮寄地址: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蠡县永茂北大街166号),邮编:071400。

七、奖项设置

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选,评选出市民中心标识3-5个入围奖,每个入围奖给予奖励,对入围作品进行网络评选,从中选出一个最佳作品作为蠡县市民中心标识(LOGO),设计者将获得证书和奖励资金,在领取奖金前设计者需与蠡县市民中心签订版权转让协议,采用的作品将在蠡县微信官方平台等媒体进行公布。若无满意作品,奖项将予以取消。

八、其他声明

1、征集设计作品需保持原创性,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有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后果。

2、入选作品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蠡县市民中心所有。

3、对于采用的作品,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其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

4、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参与者自留底稿。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有。

附件:附件1蠡县市民中心标识(LOGO)设计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2蠡县市民中心标识(LOGO)征集应征人员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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