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蠡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的通告 |
| 发布时间:2026-08-10 信息发布人: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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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决定调整蠡县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限行区域:蠡县育才路(永盛大街—蠡吾大街段)。 二、黄牌照货运车辆(含专项作业车,不含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厢式货运车辆)全天限制在蠡县育才路(永盛大街—永宁大街段)通行。 三、重型、中型新能源货运车辆除高峰期(早7:00—9:00、晚17:00—19:00)外,其他时间均可在蠡县育才路(永盛大街—永宁大街段)通行。 四、对于确需通行限行区域内道路的应急抢险、城市民生需求、城市物流配送、保障城市运行等货运车辆,可通过手机“交管12123”APP→电子证件凭证→电子凭证功能模块办理货车通行码后,在限行时段、路段正常通行;新能源工程运输车办理通行证可放宽通行时间和路线。 五、其他政策依据2025年12月10日印发的《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黄牌货车禁限行措施的通告》执行。
蠡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