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蠡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增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的通告 |
| 发布时间:2026-05-21 信息发布人: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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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决定新增蠡县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新增限行区域:蠡县工业大街全段。 二、黄牌照货运车辆(含专项作业车,不含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厢式货运车辆)每日9时至17时允许在工业大街通行,其他时间限制在上述路段通行。 三、重型、中型新能源货运车辆除高峰期(早7:00—9:00、晚17:00—19:00)外,其它时间均可在蠡县工业大街通行。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全天限制在工业大街通行。 五、对于确需通行限行区域内道路的应急抢险、城市民生需求、城市物流配送、保障城市运行等货运车辆,可通过手机“交管12123”APP→电子证件凭证→电子凭证功能模块“办理货车通行码后,在限行时段、路段正常通行;新能源工程运输车办理通行证可放宽通行时间和路线。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主城区限行区域或时段通行的货运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现场或电子警察抓拍方式进行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 七、其他相关要求按照2025年12月10日印发的《蠡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黄牌货车禁限行措施的通告》执行。
蠡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