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频道 >> 公示公告
蠡县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6-02-05     信息发布人: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保定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的涉我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5日至2月26日。如有疑问请与我县联系反映。

 

联系人:鲁克                电话:0312-6221288

 

附件:蠡县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问题描述

责任单位

整改目标

整改时限

整改措施

整改进度

是否完成整改

1

蠡县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蠡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制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2025年11月30日

我县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按要求批复实施

2025年9月完成规划编制10月由政府批复并下发。


友情链接:
     联系电话:0312-6211495  |  网站地图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2-6211259 邮箱:lixianwxb@163.com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冀ICP备17030803号 冀公网安备 1306350200005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3063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