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9-05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30905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于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0312-6211964 6226699 不动产信息详见附件。 |
|